编制招聘 立即领取备考真题资料(pdf可打印),及时获取招考信息。
发布时间:2021-09-10 08:52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9-12       报名截止:2021-09-14
按照市委编委批复的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为了顺利开展2021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12人(详见《二连浩特市2021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其中,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这两类人员以下统称“项目人员”)。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
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是承担专利预审、专利快速维权、知识产权保护协作、知识产权贯标认证、专利技术分析评议、知识产权预警服务及专利导航与知识产权运营等工作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0人,具体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5年9月12日之后出生);
5.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招聘条件详见《2021年下半年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1年12月30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研究生(不含2021年7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和公务员(参公人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2021年9月12日(不含)之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2021年9月12日(不含)之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凡是到2021年9月12日服务期满(或退役)超出3年的或已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列编聘用)工作人员的,不能再应聘“项目人员”岗位,只能应聘其他岗位。
(四)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从招聘计划总数中拿出部分岗位定向招聘:
1.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
2.在内蒙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规定时限内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项目人员”,最低服务年限2年);
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人员;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六)全日制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二、报名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1)第一阶段“项目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9月12日9:00—9月14日12: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4日15:00;缴费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4日24:00.报名缴费截止后若“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岗位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放在第二阶段重新组织报名(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相同的,合并招聘计划)。
(2)第二阶段普通岗位和部分变更属性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9月16日9:00—9月18日12: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8日15:00;缴费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8日24:00.
报名缴费截止后,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并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报名网站为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网址http://www.impta.com.cn)
2.报名时须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学习经历、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3.应聘者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二)资格初审及缴费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2.《招聘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3.初审通过的人员须按照要求在报名网站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即确认报名成功。考试收费70元(含报名费20元)。在缴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笔试缺考的不再退费。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免缴报考费,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2020年毕业生减半收取,这两类应聘人员报考费的减免采取先缴后退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笔试结束后20天内,从报名网站下载填写《减免报考费申请表》,并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在工作日到就近人事考试机构进行审核确认办理退费手续。对减免费用的应聘人员,由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通过网上银行将所缴费用自动退到应聘人员缴费的银行账户里。
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缴报考费。这两类应聘人员将所在地旗县(市、区)扶贫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复印件,所在地旗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连同应聘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发送电子邮件至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电子邮箱:imptasy@yeah.net),第一报名阶段发送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14日24:00.第二报名阶段发送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18日24:00.经审核确认后,可免缴报考费。
三、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应聘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为4:1.对于招聘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的岗位,降低开考比例至2:1.
2.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文两种试卷。应聘者自行选择试卷语种,并在网上报名时点击确认。试卷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必须用蒙古文作答,对同一科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9月22日9:00—2021年9月24日24:00.
4.笔试时间:2021年9月25日上午。
09:00-11:30《综合能力测试》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1科,试卷含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总分150分。
6.符合加分政策的,按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7.笔试结束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研究确定。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有关要求,提前7天在报名网站上公告。
2.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因笔试成绩出现并列而超过3:1比例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调整或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3.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由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2.应聘人员面试可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回答,也可用蒙古语回答(应聘者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在面试通知书上注明),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不能混用。
3.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方可进行下一环节。
4.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
(一)体检
体检在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成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
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以及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取消聘用资格。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进行3次。
(二)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三)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考试的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请应聘人员在考试前做好个人防护,减少非必要流动。
(四)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五)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一)监督举报电话:0471-6628500(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纪委)
(二)政策咨询电话:0471-6628320(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处)
(三)网报技术咨询电话:
0471-6601168、6600198(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
本公告由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二、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历取得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1日)。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对具有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内蒙古户籍(2020年12月1日前落户,含高考入学前为内蒙古自治区户籍);具有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不受户籍限制,在内蒙古自治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项目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二连浩特市2021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9.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自2017年起入学,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且取得学位、学历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具有同样报考资格。
(二)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以下简称“项目岗位”),应聘者须为在报名开始日前在内蒙古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含2021年应届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士兵)。
凡是到报名开始日,“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或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的,不能再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只能应聘其他岗位。
(四)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研究生(2022年及以后的毕业生)。
3.试用期内的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试用期内的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6.应聘聘用岗位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qgsydw/index.html),相关信息还将在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elht.gov.cn)上公布,敬请关注。
2.报名时间:
“项目人员岗位”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9:00—9月16日18:00;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9:00至9月17日12:00.报名截止后,对无人报名或报名审核通过人数少于招聘人数的“项目人员岗位”,取消定向限制,放在普通岗位报名阶段重新组织报名。
普通岗位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17日9:00—9月19日18:00;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9月17日9:00至9月20日12:00.对无人报名或报名审核通过人数少于招聘人数的“普通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
调整或取消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和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注: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系统左侧“查询报考信息”功能中选择任意岗位查看相应岗位报名人数等信息。请应聘人员在相应的报名时间内选择好职位。
3.应聘人员须用本人身份证或护照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应聘人员注册登录后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在填写个人简历(限200字以内)时,需完整填写从本科毕业至今的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要填写未就业时期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待业。否则,审核单位将不予审核通过。
在注册报名账户和填写报名信息时,应聘人员要注意信息准确。在认真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保存提交,提交后应再次核对信息,发现错误的要及时修改。资格初审通过后,要及时点击“打印表格”打印《报名表》(一式二份)。
注:应聘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注册后不可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前可以修改并重新保存提交,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可修改。所有应聘人员都要及时打印《报名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应聘人员在注册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电话在整个招聘期间(从报名至完成聘用)务必保持有效和畅通,以便各环节必要时的联系沟通,因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
5.本次考试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应聘人员须选择岗位条件中所要求的专业与本人毕业证专业一致的岗位报考。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如实填写本人专业信息。
6.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纳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项目人员岗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9:00至9月17日12:00;
普通岗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9月17日9:00至9月20日12:00.
审核单位在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后2日内(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提出审核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审核通过。审核未通过的,将在审核状态中简要说明理由;如因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导致审核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及时补充、修改或说明后重新保存提交。应聘人员对自己的审核状态要随时关注,因未及时查看审核状态或未及时完善相关信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
2.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3.报名成功的人员须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凭此准考证参加笔试。具体打印时间详见报名结束后发布的相关公告,请关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和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网。
4.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5.《招聘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四、考试
(一)本次招聘考试只设笔试。笔试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岗位报考人员中达到成绩合格线人数少于招聘人数的,相应减少招聘人数。
(二)笔试试卷由专家组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评卷,
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按行业及岗位专业特点设置试题,临床及临床(医学影像)岗位笔试科目为《临床医学综合知识测试》,护理岗位笔试科目为《护理学综合知识测试》,蒙医岗位笔试科目为《蒙医综合知识测试》、中医岗位笔试科目为《中医综合知识测试》,流行病学调查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卫生与疾病预防综合知识测试》,检验岗位笔试科目为《医学检验综合知识测试》。
蒙医岗位为蒙文试卷,须用蒙古文答卷,其余岗位均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三)符合加分政策的,按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四)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应聘岗位相应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五)笔试时间、地点及准考证打印等有关事宜详见报名结束后发布的相关公告,请关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和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网。
(六)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并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等文具参加笔试。
(七)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和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人社部门负责监督。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和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网上另行公告。
(二)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笔试总成绩在录取末位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采取加试(实践技能操作)方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凡笔试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的,将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予以取消。
(三)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四)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体检与考察
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由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3.体检医生与被体检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察工作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多种形式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情况。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形之一者,报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前科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有政治、经济或其他问题;
4.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劳动纪律;
5.不符合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
6.弄虚作假的人员;
7.其他依法应当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七、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最后结果,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同时公布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纪检部门的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限为7天。对被举报人员经查实确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报经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取消聘用资格。
(二)公示期满后,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在服务期限内,不得调离、辞职或以借调名义离开聘用单位,否则按违约处理。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和列编;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笔试后、办理聘用手续前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等额递补,每个环节递补3次。
八、报考人员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由卫健委负责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并安排好如下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工作:
(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报考人员须通过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客户端“蒙速办”APP、“蒙健康”APP申领“健康码”,并于考试当天按照要求出示。“健康码”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健康码”非绿码的人员,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干咳、发热(腋下37.3℃以上)、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称相关症状)的人员,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健康码”非绿码的人员,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且有相关症状的人员,须在自治区内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相关症状的人员,应当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
(二)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无法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二连浩特市卫生健康委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四)考试期间,报考人员应自备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以外,须全程佩带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五)报考人员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日之前14天内,考生应尽量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尽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六)报考人员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试现场管理。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报考人员,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
(七)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二)对应聘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
(三)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人员必须回避。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将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任何招聘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在考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3年内不得报考我市各类(即公务员、事业编岗位)公开招聘考试等处理,考生违纪、违规事实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三)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考试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和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网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四)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和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请予关注。
(五)咨询电话:
0479—7517991(二连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0479—7524442(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